理想生活|台灣衝組一起撐香港
理想生活|台灣衝組一起撐香港 2019.9.21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events/2123372111301466/ 香港反送中:一場不信任運動 (葵荃青示威現場/Wikipedia) 講者:黃燕茹 8/24-8/27 親身參與反送中抗爭 資深社會運動參與者 前言 現場調查:聽眾對反送中、逃犯條例的認識 反送中:對中國的不信任運動,維護一國兩制的抗爭(註:相對於一國1.5制) 背景介紹 可參考《焦點事件》整理: http://www.eventsinfocus.org/news/3249 基本法定義「一國兩制」: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 高度自治 ,享有 行政管理權 、 立法權 、 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。 原始逃犯條例: 港英時代於移交前訂定 適用與香港簽訂「逃犯(引渡)條約」的20個國家 不包括政治犯(明文規定以非政治罪名引渡、但實質為政治原因亦不可移交) 例外:未與香港簽訂逃犯修例的國家,可以進行 一次性移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(含台灣、澳門)不適用 實行程序:經過行政(訂定協議&附屬法例)、立法(審議附屬法例)、司法(審查,但對犯罪事質無實質審查權) 22年來從未實行 2019 修例內容 刪除需另立附屬法例、送立法會的程序 移除經濟犯罪相關9項,同時限制該罪行於香港判刑7年以上方可移交 適用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地區」 通過逃犯條例後,只要特首授權,經法庭形式程序審查後(毋需立法會同意),就可移送至中國大陸 形同「送中條例」 條例未明定「政治犯」,但其中29、30項為與重婚或針對婦女、女童犯罪有關 被嫖妓:林榮基、鄭文傑 今日香港、明日台灣:今年初,習近平確立「和平統一、一國兩制」基本方針 台灣與中共早已有「引渡條例」 馬英九: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但考量雙方司法落差,「己方人民不遺送」 抗爭現場觀察 跟著港人學反送中穿著搭配 安全帽、全身不露出皮膚、防毒面具... 抗爭手語 ...